公司新闻  /  NEWS CENTER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新闻 > 产业布局
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01:48:08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办科〔2022〕11号)(简称“丰收奖”)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丰收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1.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独立评审。

  2.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农业科学技术企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各系统各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的人员。本次推荐人员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总数的70%以上,乡镇(含区域站)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占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量的50%以上。

  3.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以下简称“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团队。

  提示:本次项目申报将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采取“不滑档”方式来进行评审推荐。

  吉林农业大学可申报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共计3个,贡献奖3个。合作奖全省仅有1个推荐名额,如有想校内单位想申报合作奖,请提前与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联系。

  1.一等奖评审标准。推广过程中技术集成、熟化等有重大创新;推广方式方法与机制有重大创新,组织管理上的水准国内领先;创新成果推广范围广、规模大、普及应用率高,促进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非常明显,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2.二、三等奖评审标准。推广过程中技术集成、熟化等有重要创新;推广方式方法与机制有较大创新,组织管理上的水准国内先进;创新成果推广范围较广、规模较大、普及应用率较高,符合绿色发展要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果好,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奖的项目,推广的技术或模式要符合绿色提质增效要求;生产规程不违背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具有成果应用证明;推广活动中涉及的物化成果一定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复报奖内容;成果无争议。

  1.评审标准。为服务区引进推广重大农业技术3项以上(其中,近3年不少于1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规范,普及应用率高;示范推广重大集成创新技术,区域内具有独特性和引领性,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基层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和服务机制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特色农业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

  2.申报条件。申报贡献奖的人员,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精通业务,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无技术事故或连带责任,为服务区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突出贡献;得到服务区域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农民群众等广泛认可;县乡农技推广人员须在基层从事推广服务工作累计15年以上或连续在乡镇(含片区)站从事农技推广工作10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上班时间),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上班时间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地市级及以上相关机构人员须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在一线从事技术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人员连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0年以上,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在一线从事技术服务。

  在一线从事科技扶贫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优先推荐。同时可适当放宽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上班时间限制。曾获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的人员不再申报。

  1.评审标准。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可持续的合作方式,形成协同推广机制;连续多年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形成具有重大推广价值的技术或模式;带动区域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对促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类似区域具备极其重大引导和借鉴意义。

  2.申报条件。申报合作奖的项目,要求两个及以上系统(其一须为农技推广系统)的多家单位在基层紧密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合作成果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发挥突出作用,得到当地政府和农民的认可;连续合作3年(含)以上。

  1.主要完成人。各等级奖项均不超过25人;必须参加本项目实施过程一半以上,在申报项目方案设计、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咨询指导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在申报表中具体说明;地市级及以上相关机构各类技术人员比例不得高于30%,乡镇推广机构和各类经营主体人员所占比例不能低于30%;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并由本人签名,项目实施期所在单位盖章。验收或评价(鉴定)小组成员不能作为所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主要完成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法人资格;不超过8个。

  主要完成人总数不超过35人;主要合作单位不少于5个。每个合作单位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应明确各完成人的具体贡献。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并由本人签名,合作实施期所在单位盖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丰收奖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丰收奖的主要完成人。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丰收奖一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一)经济效益测算包括成果产品总产量、带动增产量、产品收入总额、带动收入增长量、投入产出比、节省支出金额、产品附加值等方面。

  (二)社会效益测算包括产品的质量监测结果、成果推广应用面积、劳动力带动量、新兴起的产业衍生量、公众认可率等方面。

  (三)生态效益测算包括农业投入品减少量和利用提高率、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率、养殖副产物综合利用提高率、农膜回收提高率、水土流失减少量、资源利用增长率、环境治理修复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

  4.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项目实施区域3个县以上的,至少3个县提供证明;3个县以下的,每县提供证明);

  各相关单位拟推荐的项目,报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后由学校进行初审,并向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报送。学校在申报时,将申报项目全部内容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于4月24日下班前需将拟申报的项目清单(附件4)及申报书(电子版)先报送给科技推广与社会服务中心,经学校按照省定名额指标初审筛选后于4月25日报省农业农村厅,学校再根据省里给复的账号组织校内各相关申报单位于5月5日前登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网址,进入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与管理平台模块,于2022年5月10日前组织完成初审、公示及网上填报工作,同时下载打印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成1份,连同推荐函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省畜牧业管理局发展处。

  省级丰收奖评审小组负责全省丰收奖的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省级评审小组由本省从事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以及行政管理的专家代表7—9人组成,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要求,分别组织并且开展全省初评工作。初评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

  丰收奖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奖励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同时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奖励等级不属于异议范围。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签署真实姓名。

  异议自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处理完毕的,取消其本次获奖资格。

  (一)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丰收奖申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本届丰收奖评审工作将利用互联网评审,请各推荐单位格外的重视电子文本报送质量。

  (二)本次申报丰收奖成果奖以2017年以来的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为主。申报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推荐单位完成初评前。

  (三)省、市、县项目实施单位要确保项目主要完成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实施。如因重复无法录入系统将失去评奖资格。

  6.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农科教发〔2019〕4号《农业村庄部关于2016-8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盈奖获奖状况的通报 下一篇:福建省政府领导成员最新分工发布